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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处属于司法局的机构,为方便群众办事,一般设在交通便利,并且与司法局距离较近的地方
文山州共有4个公证处:
一、富宁县公证处
地址: 新华镇东风路14号
二、云南省丘北县公证处
地址: 重阳街47
三、 云南省麻栗坡县公证处
地址: 民政局附近
四、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
地址: 玉鼓路与立新巷交叉口西南50米
扩展资料:
《公证程序规则》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,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。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:
(一)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。
(二)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。
(三)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。
(四)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、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、住址、联系方式。
(五)申请的日期。
(六)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。
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,不能签名、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。
第十八条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自然人的身份证明,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,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。
(二)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,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,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。
(三)申请公证的文书。
(四)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,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。
(五)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。